118.兔肉酱汁-《最后的匈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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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叶峰细细咀嚼美食,露出一脸极为享受的样子,三位久经沙场,嗜血好战的蛮族勇士现在却如同乡巴佬一般咕噜一声,肚子叫了起来。

    不是他们不争气,只是这些蛮族们实在是没有见过这种排场。

    希腊菜蜗牛大餐、云雀肉、鸽子肉,鹅肉。无不做的极尽精致,小巧玲珑。来自波罗的海的小虾。

    在平底锅内将橄榄油烧热之后,接着加两勺鱼酱和一大勺清凉的蜂蜜,跟大约半磅的新鲜小虾烧在一起大概6分钟,然后用一个漏斗将小虾分出来,再把汤汁久煮之原来的一半,再用两勺新鲜的牛至叶切细调味,牛至叶,药草味,木质香,略带香料感,是一种调味品。

    然后将汤汁倒在小虾上面,然后撒上新鲜的胡椒,然后跟面包和色拉作为餐前小吃放置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但是叶峰毕竟骨子里是个东方人,可不讲究什么主餐、小吃的,一开始就吃主餐,兔肉,而没有尝小吃。这是一种很实用很填饱肚子的就餐方法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要享受的吃,一般先吃不占胃的甜点,再吃海鲜,最后吃肉。这样可以尽情的享受食物的滋味,而不至于吃饱了吃不下。

    “三位请吧!”

    叶峰细细咀嚼完,如同绅士的说道。

    阿尔弗雷德这才如蒙大赦,开始学起叶峰,开始吃起兔肉,他们现在可不是什么优雅的中世纪的贵族,懂得什么就餐仪式,而是先吃最好吃的最饱肚子的。

    如果中世纪的贵族们看到自己的祖先是这副德行,不知道是掩面大笑,还是绝口的否认。

    蜂蜜一向是高档的食品,养蜂蜜和采蜂蜜很辛苦,就算在中世纪和现在,也是奢侈品。

    阿尔弗雷德和两位蛮人吃完兔肉后,都拍拍肚子,说吃不下了。

    阿尔弗雷德看到匈人的先进之处,显得十分的兴奋,他说道:

    “我去过许多地方冒险,包括罗马!要我看,除了罗马,没有其他的民族可以和匈人的文明比肩,我一开始以为匈人是蛮夷,现在看来,大错特错了!”

    叶峰只是笑而不语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艾伦也是不甘寂寞的说道:

    “这些昂贵的东西完全可以卖给罗马人,或者那些部落首领!你们一定会发财的!”

    布兰登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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