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.法-《最后的匈人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这种刑法在现代看起来相当的不可思议,在现代,你当街骂人都没有事,哪怕是骂国家主席,估计都没有人说。

    但是古代的公众场合,你在古代的公众场合骂人,就和在现代的电视里骂人没有什么两样。古代的人口就那么多,你在公众场合嘲讽他人,其他人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这实际上是一条极其符合古代实际情况的法律,古代人不像现代人,听惯了嘲讽,名誉对于人比生命还要重要,现代社会,你一个地方名声臭了,可以滚蛋,但是古代,一辈子也许就再方圆十公里活动。

    你的没有信用,没有名誉,你也这一辈子,就算是毁了。所以如果有人被诽谤,他的名誉受到破坏,他可是会拔剑维护名誉。这样子,极易造成流血冲突,所以小小的诽谤,在古代就施以重典。

    这是叶峰对这条法律的理解,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实施了。

    还有一些关于复仇的法律,叶峰想了想,没有实施,他知道后世复仇法的缺点有多大,往往血仇从几十代之前就有了,代代世世,血仇不断,父仇子报,冤冤相报。

    但是决斗的法律,叶峰实施了,让公民们互相能公平的决斗,免于私斗。决斗法这样写道:

    “公民有仇怨,一方可以选择向另一方死斗,若是另一方拒绝,另一方必须离开前一方的所在的男爵领,但是一方不得继续报仇。否则没收报仇一方的财产,并视报仇一方的行为惩戒!”

    叶峰之所以编写这段法律,一是为了避免公民私斗,二是为了培养公民的好战之心,让公民不至于安全的生活而丧失战斗的勇气。

    叶峰基本将各个律法的大纲编写完毕,之后就是交给那些学者们、精英们、贵族们去完善了。叶峰揉了揉眉头,露出了一个久违的微笑。

    冬天渐渐过去,春天扯着裙角,潇潇洒洒的前来。

    阿提拉,于公元452年,当阿提拉重新向西罗马帝国要求对霍诺利亚的婚姻时,西罗马帝国毫无疑问的拒绝了,阿提拉已经计划向入侵意大利本土,他计划越过阿尔卑斯山,侵入罗马帝国的核心,重演西方战神汉尼拔的壮举。

    阿提拉,吹着料峭春风,刚刚喝了一口马奶酒,感觉酒意消散了许多、看着刚刚生长出来的青草,阿提拉觉得格外的畅快。

    夏隆会战的失败,没有给阿提拉的威信、声誉、力量造成任何实质的伤害,以至于阿提拉能在第二天继续征服活动。他属下的民族,繁杂庞大,构成了一支庞大的联军。

    阿提拉的脸上露出胜利者的微笑,旁边的黑衣大主教俨然已经成为阿提拉的亲信,常伴阿提拉的左右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