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李自成率领义军扑向BJ崇祯想迁都,但大臣们打死不提出来,最后崇祯无能为力。 纵观明朝历史,虽然皇帝也享有最终决定权,但大臣们完全可以不奉诏,而制约皇帝的权利。 2、可以这么说,在政体上明朝皇帝如同欧美总统制国家总统一样享有最终决定权,但明朝大多数皇帝放弃这种最终决定权,而选择成为虚位的国家元。 2、监阁制度,所谓监阁制度,就是内阁负责票拟决策,司礼监负责批复的制度,在西方很多议会制度国家不在有这种制度,但大明皇帝是国家元,也承担一定政府元角色,虽然中后期很多皇帝将政府脑职责转给内阁,但在制度上还是皇帝还是承担政府元的角色。 毫不夸张的说监阁制度从制度上给太监提供专权的平台,但大家想想,如今这种制度是不是在很多国家还保留着。 大家都知道美国是总统制国家,总统是国家元与政府脑,如同明朝皇帝那样,美国总统除了委任各部部长之外,还任命太多助理。 在美国众多助理中最有名的国家安全助理,可以说权倾朝野,一言可以定很多国家生死。 实际上所谓的监阁制度就是当代美国总统的各个助理一样,只是皇帝将这种助理职权划分为两半,内阁负责拟定票拟,而司礼监等太监机构根据皇帝的意图进行批复而已。 从权利角度,明朝这种监阁制度更优于美国那种国家安全助理的制度。 3、明朝内阁:有点相当于现代的政治局,又有点相当于******。 内阁享有票拟权这种决策权,如同现代的政治局一样。 内阁虽然没有丞相府之名,但还能够统御百官,特别是到最后,当然就如同现代的******这样最高执行机构。 4、除了内阁这个机构可以不奉诏之外,作为六科可以直接封驳,也就是皇帝你虽然能够最终决定一切,但我六科认为这个是乱命直接打脸还给你,就像现代议会一样。 在美国要推翻总统决策的话需要两院议员2/3否决,总统只要如此被否决,总统颁布的法案无效。 这是美国实践多年的结果,想不到在几百年中国一群士大夫也享有这种权利,对皇帝决策虽然内阁那帮人奉诏,但六科那些文人士大夫认为属于乱命直接封驳(否决)。 从这个角度来看,即便明朝皇帝具有最终决策权,但还是被内阁牵制,被六科牵制。 如此问题就非常好理解了,明朝中后期很多帝王实际是虚位帝王,虽然他们享有最终决定权。 但帝王这种最终决定权还是受内阁、受六科制约,内阁可以不奉诏,六科可以合法的封驳(否决掉)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