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 敏雅的条件-《吃在首尔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而在听到了原因之后,金宇飞也不由得升起一抹愧疚。

    还真的误会了。

    原来,之所以方家要求必须带上方泫雅的原因,就是因为这一个条件,是敏雅自己提出的!

    是的,怎么也没有想到,这竟然会是敏雅自己主动提出的!

    作为一名九三年出生的少女,如今已经二十岁,在韩国法律上,已经完全可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敏雅,在组合解散之后,,面对那些前来挖角的公司,直接提出了这样一个条件。

    签我?可以,但是要让我姐姐一样成为艺人!

    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要求。

    可是偏偏却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敢答应。

    敏雅还好说,毕竟之前就算再扑街,也是有着一定人气的,可是她姐姐呢?

    完完全全的练习生,甚至之前根本没有出道!

    这样的条件,又有哪家公司敢直接答应下来?

    能够看上敏雅的,大多都是小公司,而小公司的资源有限,就算能够咬牙答应,可是敏雅却根本不敢将一切压在对方身上。

    没办法,谁叫她已经吃够了小公司的亏?

    当初不就是因为dreamTea要组建gsd,结果她兴冲冲地过去,也如愿被选中,当初还是十分开心来着,可是其后,其中的苦楚只有她自己才清楚。

    为了提高组合知名度,扮疯卖傻,甚至为了能够吸引人气,更是一度身材管理失败,结果就是,腰jian有了让人无语的游泳圈。

    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,竟然因此成为了一个鲜明的标志。

    小肚子担当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让人ren俊不禁的称谓,却让敏雅痛并快乐着。

    快乐,自然是因为人气的增长,可是痛苦,却是因为赘肉对于每一个女孩子而言,都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!

    因此,敏雅说什么也不会再去什么小公司了。

    哪怕……

    哪怕如今已经距离那个梦想越来越远,可是敏雅却并不后悔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