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三章 各方反应-《重生之盛世科技帝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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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种自信来源于他对自己的研发团队的信心,虽然在这一年的时间里,乔布斯先后借着种种的原因,辞退了不少的研发人员。

    可见他对于梦想科技在一些专利上,与苹果公司的专利发生了碰撞,心中还是充满了不可调和的结缔。

    所以这一年的时间里,乔布斯虽然没有放慢对苹果手机的研发,但是却依然在接着研发上的事情,将他认为有问题的人,提出了这个团队,甚至赶出了公司。

    不过看到梦想科技的产品,广告,乔布斯更加确定了他的产品研发信心了,他相信当苹果公司的产品出来的时候。

    一定可以打败梦想科技的。

    对的,乔布斯就是这样认为的,虽然苹果公司和梦想科技达成了联盟,但是不妨碍两者之间的相互竞争。

    再加上乔布斯从来都是那种,不愿意屈居人下的人。

    为此,他愿意离开苹果,也不不愿意,对他的股东妥协,最终他胜利的,在苹果遇到重大危机的时候。

    那些苹果公司的股东们,不得不重新将他请回来,最后让他掌握了苹果公司绝对的掌控权。

    可见乔布斯是一个有着掌控欲的人。

    “看来,我们要加紧研发进度了,梦想科技已经走在前面了,明年苹果公司的产品就要面世了。”

    虽然乔布斯不惧怕,梦想科技的威胁,但是在内心深处,还是将李轩做为他最大的竞争对手。

    不过苹果公司碍于专利的问题,在产品研发上,或者说是产品发不上,就要进行延缓了。

    根据苹果公司和李轩的约定,梦想科技赋予苹果公司的专利使用权,要到2006年才会开始解冻的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只有进入2006年,乔布斯才可以进行产品的发布会。

    否则的话就算做为专利的侵权行为,李轩有权利,追究苹果公司在这方面的赔偿,同时也可以要求美国法院,判决苹果公司在这期间所有的产品进行停售。

    不够合同是这么规定,但是规定却是死的,就像法律是那么写的,但是怎么判决却是法院的事情。

    大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,有一百中办法避开合同上的条框,只要这样做对他们有力就行。

    合同从来只是对小公司的一种约束而已。

    大公司从来就没有认真执行过合同。

    如果大公司尊重法律,尊重合同的话。

    那样的话,微软就不会状告苹果侵权,苹果也不会告微软侵权了,这两大公司背后,也不会遭到好多的小公司,对他们的侵权诉讼了。

    就像华国原先的企鹅那样,如果他不去剽窃的话,就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壮大,成为一个互联网业综合巨头。

    正因为他的没有规则或者没有在乎规则,仗着资本的壮大,将那些还在婴儿时期的小公司的创意,随意的拿来使用。

    并且不怕那些小公司找事,因为告他们,人家有的是时间陪着你来耗,但是一家小公司却没有时间。

    时间对于他们来说,就像是命一样。

    所以乔布斯根本就没有在乎过合同的要求,需要他在2006年在可以开始使用专利,早在合同还没有签订的时候。

    乔布斯就已经让研发团队,开始根据梦想科技的专利,进行变种的研发了。

    不过唯一不同的是,因为梦想科技公司不是一家小公司,或者说,不是一家可以随便捏死的小公司。

    乔布斯很注意表面功夫,没有明目张胆的使用梦想科技的专利。

    也拖延的产品对外发布的时间,不过那也有原因的,就算没有梦想科技的加入,乔布斯认为,他们的产品,也还需要一年的时间去研发定型,直到2007年才会进行真正的产品发布。

    反而因为有了梦想科技的突然加入,使他们的产品,在研发行有了明确的研发方向,从而缩短了研发的时间。

    这样说起来,乔布斯其实还要感谢李轩的出现,因为他的出现,让苹果公司少走了不少了弯路。

    这一点乔布斯是不会否认的,不过向乔布斯这样冷漠的人来说,他也不会说出来。

    于此同时韩国的三星集团的总裁,联盟的另外一名主角,李健熙,此时也在观看着梦想科技的广告。

    不过这一段广告是专门针对的韩国人拍摄的,主演明星也是宋惠乔和刘滔两人,泰勒和斯嘉丽,则成为了配角。

    看着上面拿着手机的宋惠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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