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9节-交易-《都市剑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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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信用重视程度这方面,欧美银行比华夏银行更加在意,后者更需要客户自己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,童叟无欺!”

    李白一抬手,就像变魔术似的,一支连鞘长剑平空出现在他的手上。

    正是当日参加土著部落祈雨活动时抱着的那支大宝剑,李白用它迸发剑罡,斩下了“暴甲梦魇”的爪子,惊退了那三只狰狞怪物。

    “给!~”

    艾丽莎记得这支大宝剑的模样,当即将那几支票推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拿好!”

    李白同样将大宝剑推了过去。

    两人同时到手双方的交易品。

    “交易达成,我请你喝一杯!”

    在验收了支票后,李白手上多出了一支酒瓶和两支水晶高脚杯。

    酒是20年陈的原浆女儿红,正值芳华,不是30年的老阿姨。

    缓缓转动瓶口,醇厚的酒浆倒入晶莹剔透的高脚杯内,粘稠挂壁,色如琥珀,香气含而不放,宛如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,持着精致的湘妃竹绸伞,在细雨朦胧的石板古巷内娉婷而行。

    高脚杯,女儿红,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(葡萄酒是什么鬼,赶紧冲马桶去)。

    李白又取出一支玉瓶,里面存着最上品的信蜂蜜,往往两支高脚杯内各点了一滴。

    信蜂蜜并不是这个世界的蜂蜜,而是舶来品,来自于异界。

    由李白亲手用南蛮巫术的血饲秘法孵化出来的玉纹蜂王,予以妖化后形成的新族群。

    连整个蜂群都是他的,蜂蜜自然是任凭取用。

    在不影响蜂群繁衍的情况下,着实收集了不少,用来满足口腹之欲。

    信蜂的前身玉纹蜂酿出来的蜂蜜原本就已经是佳品,以蜜香浓郁而闻名,百丈开外都能够闻到挥散不开的蜜香,而妖化后的信蜂群酿制出来的蜜,品质更是上了一层楼。

    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滴蜜蜂密,就让水晶高脚杯内的女儿红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。

    “是什么酒?”

    嗅着扑面而来的香气,死死握着那支大宝剑的艾丽莎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,仿佛那支高脚杯里面有她极度渴求的东西。

    至于洒瓶子上的女儿红印刷标贴,她是万万都不肯相信的,什么时候这种东西都能够烂大街的乱卖,华夏人这是不打算过日子吧?

    “二十年陈的女儿红,加了点儿蜂蜜。”

    李白轻轻一推其中一支高脚杯,杯底顺着桌面一路滑了过去。

    信蜂蜜兑女儿红,这是他最喜欢的喝法之一。

    水晶高脚杯只是为了装逼,用搪瓷大茶缸子也能凑合着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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